4月12日,原告贾某某与被告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开庭工作准备就绪后,承办法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调解意愿,双方当事人表示都愿意调解后,承办法官仅用十分钟将案件调解结案。
平罗法院沙湖人民法庭受理了家在吴忠的原告贾某某与家在崇岗的被告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按约定的开庭时间到达法庭,在按照疫情防控和法庭警务安全要求进行安检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庭,在庭前承办法官就案件情况询问双方当事人,得知双方系朋友关系,被告借款后因生意不景气造成拖欠原告借款,经原告催要后被告一直躲避,遂将被告起诉至法庭。
法官得知事情原委,于是通过释法析理耐心劝导被告及时将借款还清。同时,法官也倾听了被告现在的难处,劝说原告能够体谅被告,双方各退一步,宽限被告一个月的还款时间,被告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案件用了十分钟调解成功,原告也放弃对被告主张利息的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和。随后法官立即制作好调解文书,通过远程电子签章,打印出调解文书,当庭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双方对此次调解很是满意,没想到只来了一趟就这么快解决了问题。
来源:平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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