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关于有序恢复线下诉讼活动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及人民法院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决定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有序恢复现场立案、线下开庭和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执行事务中心诉讼服务区域、东沙湖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区域恢复开放。本院线下诉讼活动同时有序恢复。
二、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信访群众进入法庭、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请遵守如下规定:
1
遵守相关防疫政策,服从法院工作人员指引,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安检等工作,保持间距,按序进入。
2
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间距;办理事务后,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室内停留时间。
3
有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人员,请勿进入,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三、为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风险,建议优先选择通过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业务,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向本院提交,本院将依法及时办理,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
特此通告。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年3月11日
苏州工业园区
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
为做好园区当前外防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现提醒园区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如下:
1.对有上海市旅居史(行程卡带*)的来园区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其中,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间隔24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后11天健康监测,第7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2.各单位、社区、酒店、建筑工地等要严格落实上海来(返)园区人员信息摸排和登记报告,严格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和健康码,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
3.合理安排出行,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省份或地区,减少旅途感染风险。若发现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确诊病例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形,请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务必根据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在接收涉疫国家、城市快递和物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选择在户外通风处拆件,内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按“其他垃圾”分类投放;需拿回家中的内外包装以及邮件快件本身,按照“消一层、撕一层”原则,用消毒剂进行全面消毒后再使用;处理完邮件快件后及时进行手消毒或清洗双手。
5.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园区人员参照执行。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年3月10日
原标题:《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线下诉讼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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