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武汉市年首批集中供地公告发布。共计出让房地产用地11宗,土地总面积约31.50公顷,总建筑规模约.17万平方米,起始价总额约.29亿元,项目将在3月31日集中揭牌。其中洪山区2宗地块参与挂牌。
P()、号两宗地块分别位于杨春湖商务区、及青菱新城板块。共计出让土地面积约7万方,起始出让金额约21亿。
P()号地块位于洪山区礼和路与沙湖港北路交汇处,建设医院北侧。地上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地下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商业商业加住宅。本地块记忆中的第二次挂牌。在年的第二批集中集供地活动中以P()号地块挂牌出让,惨遭流拍。在本次挂牌活动中,以不变的土地面积,不变的价格进行再次挂牌。起始土地楼面价.7元/平。但土地出让要求进行了大变动
地上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务用地、商业用地、防护绿地;地下空间用地功能为配套停车、设备用房;地上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21.66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13.30万平方米,商服建筑面积不大于8.36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为商服地块内布局两栋塔楼,南塔楼建筑高度约米(上下浮动20米),北塔楼建筑高度控制在米以内,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米以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
P()号地块的出让,根据洪山区意见:
1.竞买人须承诺引入一家半导体及面板测试设备龙头企业总部入驻,该入驻企业为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新一代人工智能揭榜计划企业;并承担年湖北省级集成电路实验室入驻。
2.竞买人须承诺商务、商业与住宅同步开工建设,且商务、商业建筑应先期完成建设。
3.项目内应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建成后其用地及房屋产权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区教育部门。
此地块在去年以P()号地块出让时要求.
1、乙方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就上述承诺内容签订企业入驻协议,并承诺同步引入不少于8家与前述入驻企业产业相关联的企业。
2.乙方及其引入的3家企业须持有不少于平方米办公物业,至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
3.商务、商业与住宅同步开工建设,商务、商业建筑先期完成建设,并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年内完成并投产运营,引入的企业须在洪山区依法注册和纳税。
P()号地块位于洪山区青菱都市工业园区建群二路与南郊路交叉口东北角.青菱新城将新增一座加油加气站。
规划净用地面积为.5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土地分类为商服用地;建筑面积按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的乘积计算;容积率为0.2;建筑等级为二级加油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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