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上海市、江西省南昌市、万年县、余干县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庐人员主动报备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严防疫情输入,现对从上海市、江西省南昌市、万年县、余干县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庐人员主动报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自4月10日以来,从上海市、江西省南昌市、万年县、余干县以及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庐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或入驻酒店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2.国内中高风险及其关联地区拟来(返)庐人员,均应提前三天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或入驻酒店报备。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故意隐瞒行程,不按规定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鼓励全市居民积极举报不主动报备报告以及其他违反我市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市指挥部办公室将对举报者予以—元的经济奖励,举报者信息将严格保密。市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南康镇疫情防控24小时-牯岭镇疫情防控24小时-海会镇疫情防控24小时-白鹿镇疫情防控24小时-温泉镇疫情防控24小时-星子镇疫情防控24小时-华林镇疫情防控24小时-蛟塘镇疫情防控24小时-横塘镇疫情防控24小时-蓼南乡疫情防控24小时-沙湖山管理处疫情防控24小时-庐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年4月27日扫码进消息群
长按识别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