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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人民法庭9沙湖人民法庭打造水产

来源:沙湖 时间:202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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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承担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汉江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系列文件精神,依托辖区资源优势,持续优化法庭布局,积极打造特色法庭,不断夯实司法治理“桥头堡”,探索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发展新思路,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和乡村治理现代化,为辖区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及有力的司法保障。

沙湖人民法庭位于仙桃市沙湖镇大桥路,建筑面积㎡。全庭有5名干警,包括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辖区人口30万人,年收案件,结案件,结案率95.83%。

沙湖镇内湖泊星罗棋布,沟渠纵横交错,水土肥沃,历来水产养殖业发达。现有耕地面积9.6万亩,其中精养鱼塘面积3.8万亩,莲藕面积2.5万亩,养鳖面积亩。为助力渔业健康发展,沙湖法庭充分发挥“桥头堡”作用,妥善化解涉渔纠纷,为养殖户提供安心、暖心、顺心的法治环境。

加强诉前调解减少诉讼增量

“你是不是在我的送货单上签了名?”“在送货单上签字只证明我收了你的鱼饲料,货款早已支付给你!”李某与彭某因为鱼饲料货款,各执一词来到沙湖法庭。

沙湖法庭负责人李玲法官详细了解事情始末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背对背”沟通,耐心释法说理,在诉前妥善化解该纠纷。同时,李玲法官就案普法,全面细致地告知彭某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醒其加强证据保存。

“对于这种主动到法庭要求‘评理’的案件,我们采取诉前调解措施,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并进行一对一普法,加强养鱼户法治观念。”李玲表示,今年以来,沙湖法庭成功调解涉渔纠纷69件,其中诉前调解41件,有效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常态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李法官,我这个情况能否讨回货款?”鱼饲料经营商老张看到走街串户普法的沙湖法庭干警,连忙上前询问,并得到李玲法官的耐心解答。

“鱼饲料经营商不规范的记货方式和交易习惯,导致纠纷频发。”李玲法官介绍,为有效防范渔业养殖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沙湖法庭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渔塘、进渔民、进鱼饲料经营商”活动,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一对一”“面对面”为他们答疑解惑。

为当好司法“店小二”,沙湖法庭干警一方面梳理统计已办理的涉渔纠纷案件,一方面不定期走访调研商户和养殖户,了解其法治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普法方案,并采取专题法治讲座、发放宣传册、走访普法、巡回审判等多种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着力营造“学法、信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主动靠前服务妥善化解纠纷

为及时高效化解纠纷,打通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沙湖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先后在沙湖镇、沙湖原种场、五湖渔场设立法官工作室、诉前调解工作站,由法官、法官助理包点服务、驻点办公,常态提供咨询、立案、调解、诉讼一体化司法服务,让老百姓打官司、解决纠纷更加便利。

“我们有件纠纷希望法官工作室帮助协调解决”,今年4月,五湖渔场的14户渔民与王某、某银行因金融贷款纠纷矛盾不断,严重影响了渔场的正常经营,渔场负责人汤某到五湖渔场法官工作室寻求法律帮助。

为妥善解决群体性纠纷,李玲法官主动联系地方司法所、驻村律师共同研判案情、制定专项矛盾化解方案,最终成功打通案件堵点,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让14户渔民能够继续安心养殖。

“群众怎么方便,我们怎么来。”李玲法官表示,法官工作室、诉前调解工作站自设立以来,一直高效运行,已妥善化解各类纠纷30件次。

理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沙湖法庭始终践行为民司法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沙湖渔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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